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公布!
12月3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公布,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说明书修改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新冠肺炎治疗用药。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愈发广泛。
70万元/针价格而被热议的“天价药”罕见病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用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更是登上了热搜,以低于3.3万元/针(具体价格受保密协议保护未公布)的价格谈判成功,降幅超过90%,一时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这场谈判中,双方用了一个半小时,企业谈判代表进行了8次商量。其间,企业谈判代表表示“快掉眼泪了”,医保方谈判代表说,每一个小群体都不应该被放弃。
现阶段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主要是由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就药品支付标准(独家药品的支付标准一般等同于其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结果也直接的决定了该药品能否被纳入及以什么价格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医保局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而开展药品谈判,最主要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战略购买的作用,对纳入谈判范围的药品,以“全国医保使用量”与企业磋商议价,统筹实现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负担的目标,用有限的医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保障效能。同时,通过医保基金的价值购买、战略购买,引导医药产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针对谈判的底价则是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测算产生。一方面,对于获得谈判资格的药品,医保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按统一模板提交测算资料,主要包括:药品基本信息,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信息,意向价格,以及相应证据材料。另外一方面,医保部门组织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等专家,从药品成本效果、预算影响、医保基金负担等角度开展科学测算,形成医保基金能够承担的最高价,即谈判底价,作为谈判专家开展谈判的依据和底线。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纳入调整范围的药品多为新获批上市的药品,不少甚至是当年上市的药品,专家评审依靠的多是药品临床试验阶段收集的资料。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将鼓励企业开展药品真实世界研究,在目录调整中将更多依靠真实世界研究数据”。